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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維各種喻義而修無常(八)
5/17/2019 10:01:37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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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「生際必死,積際必盡,合久必分,堆際必倒,高際必墮」之外,親怨也是變化無常的。《龍樹菩薩為禪陀迦王說法要偈》云︰「三界轉變無輪際,父母妻子更相因;怨親憎愛無常處,如旋火輪豈窮已?」眾生在三界中,隨業輪轉,身不由己,彼此的關係沒有穩定的規律可言。前世的父親轉生為自己的兒子,母親轉生為自己的妻子;往昔的冤家變成關係密切的親友,親友變成不共戴天的仇敵。就這樣不斷演變,猶如旋火輪般地被束縛著,哪裡有窮盡的時候呢?
佛陀十大弟子中,論議第一的迦旃延尊者,一日中午在路上托缽應供時,見一婦人懷中抱著兒子,正津津有味地吃著剛釣上岸烤熟的魚肉。婦人吃完魚肉後,將魚骨丟到地下。此時,一隻母狗跑過來吃她丟下的魚骨;婦人看了十分不悅,便拿起石頭打狗。尊者以神通觀察之後,說︰「口食父肉石打母,懷抱仇殺之怨敵,為妻啃食夫之骨,輪迴之法誠堪噱!」原來尊者發現︰婦人口中吃的魚,過去世曾是她的父親;被她以石頭擊打的狗,過去世曾是她的母親;她胸前抱著的男孩,是前世殺她的仇人所轉世,即將向她償還命債。婦人過去世的母親轉生成狗,啃食著她父親所轉生為魚的骨頭,可見妻子貪戀丈夫,就如狗貪戀魚骨的等流一般。世間輪迴之法如此荒謬,真是太可笑了!梁武帝的國師——寶誌禪師,被公認是觀世音菩薩的化身。一日,禪師應邀參加婚禮,為新人誦經祈福。他一踏進門,便嘆息道︰「古古怪!怪怪古!孫兒娶祖母,女食母之骨,子打父皮鼓,豬羊炕上坐,六親鍋裡煮。眾人來賀喜,我說︰『苦!苦!苦!』」禪師觀察到了輪迴中沒有任何確定性,六道親怨皆是往來重複地酬償業債,實在是太悲慘痛苦了!如《楞嚴經》云︰「汝負我命,我還汝債,以是因緣,經百千劫,常在生死;汝愛我心,我憐汝色,以是因緣,經百千劫,常在纏縛。」《入楞伽經》亦云︰「我觀眾生輪迴六道,同在生死,共相生育,迭為父母兄弟姊妹。若男若女,中表內外,六親眷屬;或生餘道,善道惡道,常為眷屬。」上師開示︰「眾生總是只認此生父母,卻不知怨家仇人多為上一生或過去之父母。」「凡為親眷,不外四種因緣——報恩、報怨、還債、索債。以世法而言,你此世欠人的債務,未來一定要還。還債最好的方法,就是成為你的父母、妻兒、兄弟、朋友、至親至愛者。唯有如此,你才肯心甘情願還他們的債。」輪迴就像一場大型的連續劇,由過去的業緣形成劇情素材,戲中的眾生不斷地上臺下臺變換角色,怨親憎愛隨轉不定。
且不說遙遠長久的多生累世,就現前這一生而言,眾生也是隨因緣聚散,互為親怨,面對各種悲歡離合。在我們日常生活當中,周遭經常可以看到︰為了一點財色名位的蠅頭小利,原本同氣連枝、脣齒相依的骨肉手足,後來心生齟齬,乃至發生豆萁相煎的悲劇;也有從前肝膽相照、推心置腹的知己摯友,為此日漸疏遠,乃至最終翻臉決裂。這樣的狀況屢見不鮮。因為一時雞毛蒜皮的芝麻小事,曾經海誓山盟、如膠似漆的夫妻情侶,後來變得貌合神離,乃至恩斷義絕;即便是天生十指連心、血濃於水的父母子女,也有因此形同陌路,甚至關係勢如水火。這種現象不足為怪。除此之外,還有昔日楚河漢界、誓不兩立的冤家,後來盡釋前嫌,成為志趣相投的夥伴;也有素昧平生之人,後來因利益衝突而視對方如寇讎,或以某些因緣而結為秦晉之好、八拜之交。由此可知,人際互動沒有固定不變的狀態,有時怨敵轉為親友,有時親友轉為怨敵;而非親非怨,屬於中庸者,有時也會轉為怨敵或親友。凡夫心思詭譎多變,情緒陰晴難料,如《入行論》云︰「剎那成密友,須臾復結仇,喜處亦生瞋,凡夫取悅難。」應了知怨、親、中庸三者的關係沒有一定,故對於暫時的怨敵關係不須瞋恨,對於親屬關係也無須貪愛,對於非親非怨的中庸關係則不生愚癡。
上師開示︰「一見某人或即厭惡,或即歡喜,乃宿世因緣。但宿世為親、為怨?無始至今,每一眾生都曾與我等累世為親,亦都曾與我等累世為怨。為怨、為親,輪轉不已,何可執定誰怨、誰親?是故於一切眾生,皆應捨離怨親之想,平等視之。」《華嚴經》云︰「以於眾生心平等故,則能成就圓滿大悲。」眾生固然都曾與我為親為怨,卻不能因此而麻木不仁,對眾生的苦樂漠不關心;因為眾生與我,形體雖殊,覺性不異,但以情生智隔,不能了知。《佛說四十二章經》云︰「佛言:甚勿信汝意,汝意不可信。」泯卻自我意識的分別、妄想、偏執,才不會落入貪、瞋、癡,而能對眾生一視同仁,將心安住於平等捨當中,並進一步以慈悲心護念一切有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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